第一财经社论:土地改革宜扎实突破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17-08-09 19:41 点击:

  土地改革 宜扎实突破

  包括农地入市在内的农村“三块地”改革长期以来备受关注,改革要求十分迫切。这方面的试点工作近期已经显现出一些成就,在2017年这个土地改革的时间窗口之年,需以更大决心推向深入,总结经验,力求有所突破。

  土地市场化改革亟须加快。我国市场化改革历经三十多年,多数产品和生产要素都实现了市场化,而土地要素市场化相对滞后。土地在农业、工商业、住宅间的配置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而非由市场完成,造成的土地利用效率损失、财富分配扭曲等后果十分巨大。

  土地改革领域体量巨大,也就意味着改革的潜在红利释放也将是巨大的。目前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全国平均每个村为500万,东部地区部分村将近千万元)。土地制度改革范围包括农民拥有使用权的土地45亿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0.5亿亩。

  土地市场化改革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大幅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调整政府征地行为。土地规模经营效率大幅提升,促进劳动力转移,真正实现农民变市民。上一轮部分城镇职工福利分房分享了资产升值收益,有机构估算其目前价值13万亿元。而农民拥有使用权的45亿亩土地价值更大,估计有50万亿元。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将促进中国消费增长。

  土地制度改革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给农村土地赋权,重点对是农民拥有使用权的土地进行确权;二是引入市场机制,将事实上已经发生的(违反目前法律规定的)市场行为逐步纳入法律的框架之内,形成可自由交易的土地市场;三是调整政府行为,主要是对征地制度的改革。

  农地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改革方向包括:1)允许农村集体拥有的经营性

  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2)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3)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4)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由于情况复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土地改革方向后,在近几年的实践中,有关部门非常谨慎。想要形成大的突破,可谓十分不易。

  近几年具体探索的历程是:2015年初,根据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授权,国土部在全国选取了33个县(区)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等三项改革试点。2016年9月,中央决定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三项试点,把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扩大到现有33个试点地区,宅基地制度改革仍维持在原15个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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